德國民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宣布為禁止生產者。
1.因精神疾病或精神衰竭而無法處理自己事務的人。
2.那些因鋪張浪費而有陷入貧困危險的人。
3.因酗酒或吸毒而無法處理自己的事務,或使自己或家人陷於貧困,或危及他人安全的人。
準禁產與禁產類似,等同。比如軍事組織,準軍事組織。軍事組織是指正規軍和遊擊隊等準軍事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