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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風險控制清單

法律分析:生產安全風險控制清單應包括風險點、風險等級、控制級別、責任單位、責任人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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