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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子女的民法規定

法律分析:生下孩子後,父母與孩子建立法律上的親子關系,雙方有相互的權利和義務。父母有贍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其成年子女支付贍養費。

第1068條父母有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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