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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捐贈與死後繼承的關系

法律分析:生前贈與與死後繼承的關系:生前贈與協議可以是死後繼承贈與合同已經簽訂,只要贈與人不撤銷贈與,贈與人死亡後仍然有效。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生前贈與的不動產可以立即轉讓,受贈人可以立即擁有房屋所有權;遺囑繼承財產所有權,是指被繼承人在遺囑中寫明財產將歸繼承人所有,繼承人根據遺囑取得財產所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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