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生孩子前,醫院總是讓家屬簽字:保護大人還是保護孩子?在這個問題上,法律有沒有相關規定?

生孩子前,醫院總是讓家屬簽字:保護大人還是保護孩子?在這個問題上,法律有沒有相關規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實施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必須征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征得其家屬或者相關人員同意並簽字;不能取得患者意見的,應當經家屬或者相關人員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且無家屬或相關人員在場時,或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由主治醫師提出醫療救治方案,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授權負責人批準後實施。

  • 上一篇:法庭在什麽情況下說話?
  • 下一篇:收到的快遞被拆開了。我要投訴。相關法律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