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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徒訴訟的悖論,誰說它更有法律效力?

師傅無理抱怨,師徒同意。很明顯,前提是排除師徒之間的訴訟,即徒弟和別人打官司,打贏第壹場官司後再支付另壹半。當然,徒弟不打官司也不用付錢。

師徒打官司,輸贏的標準只有壹個,沒有兩個。當然要根據判決結果來定。因為師徒協議不包括師徒打官司,徒弟不打官司就不用交另壹半學費。所以這個師徒訴訟應該判給師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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