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1.《工程總承包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壹條規定,各級工程總承包企業必須在其資質登記的經營範圍內承擔工程總承包。
壹級工程總承包企業可承擔本專業及與其資質相適應的其他專業的大型建設工程總承包;
二級總承包企業可承包本專業及與其資質相適應的其他專業的中型建設工程總承包;
三級總承包企業可承擔普通中小型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總承包。
各級總承包企業承包的具體工程範圍由資質審批部門確定。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