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完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規定,建立健全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將現行司法考試制度調整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改革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加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科學化、規範化、信息化建設。
意見提出,要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建設壹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律工作隊伍為目標,通過建立健全國家統壹的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培育和發展社會主義法律工作隊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