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完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了法律職業範圍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
《意見》強調,完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壹是要堅持正確方向。堅持黨的領導,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選拔培養社會主義法律人才。二要堅持統籌兼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