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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了如何完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完善法律職業準入制度和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完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了法律職業範圍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

《意見》強調,完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壹是要堅持正確方向。堅持黨的領導,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選拔培養社會主義法律人才。二要堅持統籌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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