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只要簽訂的合同不違背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的內容都受法律保護。但在實習期間,實際上簽訂的是實習協議而不是勞動合同,因為實習生與用人單位的正式勞動關系並未建立,正式勞動合同要到畢業後才能訂立。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16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