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律師可以給親屬打官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了律師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和範圍: (壹)擔任法律顧問;(二)擔任訴訟代理人;(三)擔任刑事辯護人的;(四)擔任非訴訟代理人,參加調解和仲裁;(五)解答法律咨詢、撰寫法律文書等。,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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