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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詆毀我的名譽怎麽辦?報警還是起訴?

誹謗罪可以同時報警和起訴,由當事人或者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誹謗是自訴案件,被告知後才處理,實行不理不睬的原則。壹般情況下,公安、檢察院不辦理此類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除外),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接到訴訟後,應當根據事實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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