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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牲畜賣,違法嗎?有法可依嗎?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非法將他人財物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因此,構成侵占罪的客觀方面有三個:

1,是別人的財產,別人遺忘的東西或者埋藏的物品。

2.這壹定是壹大筆錢。

3.還必須有拒不歸還的情節。

據此,雖然妳將撿到的牲畜出售,但只要主人撿到並立即歸還,就不構成本罪,應作為壹般民事侵權中的不當得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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