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如果別人不歸還我找到的東西,我該怎麽辦?

如果別人不歸還我找到的東西,我該怎麽辦?

法律分析:他人撿到的東西不歸還,沒有法律依據,獲取不當利益,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法律現象。屬於不當得利,屬於違法行為,應當返還。如果不歸還,敗訴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歸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壹十四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三百壹十五條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失主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如果妳不知道,妳應該及時發布招聘公告。

第三百壹十六條拾得人將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應當在遺失物被領取前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 上一篇:生態環境局綜合執法大隊聘請律師的意義
  • 下一篇:有哪些適合初中生看的法律書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