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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後果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共損失責任:壹般損失1事故,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2)損失較大的事故,其中經濟損失在654.38+0萬元以上(含654.38+0萬元)至654.38+0萬元以下;(3)重大損失事故,其中經濟損失65438+萬元以上(含65438+萬元)不滿1萬元;4.特大損失事故,其中經濟損失654.38+0萬元以上(含654.38+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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