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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主要的法律體系是什麽?

法律體系是西方學者根據各國法律的特點、歷史傳統及其淵源對法律進行的分類。所有具有某些共同特征和歷史傳統,具有相同淵源關系的法律都屬於同壹法律體系。西方國家的法律可以分為兩大法系,即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民法體系,又稱民法體系、羅馬法體系、成文法體系,是指在羅馬法基礎上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完整的法律體系。主要特點(1)強調成文法的特點,在結構上強調法典化、系統化和邏輯性。(2)大陸法系國家將所有法律分為公法和私法。(3)開展了大規模的編纂工作。(4)法院的司法判決不是法律的來源。英美法系又稱普通法系、海商法系、判例法系、英國法系,是指英國中世紀(11世紀)以來的法律,特別是以日耳曼普通法為基礎的獨特的法律體系。其主要特點是:(1)判例法是其最顯著的特點。(2)普通法與衡平法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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