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能

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能

1.規範功能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科學有效的法律規範體系,用於引導和約束市場主體及其交易和競爭行為。法律規範既是市場管理主體實施管理的依據,也是實施管理的手段和市場主體實施市場行為的準則。它們的預見、引導和評價功能在市場監管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2.監督功能,即管理者依據法律規範和指標體系對經營者的行為進行檢查和監控,對傾向於偏離規範或已經開始偏離規範的行為進行提醒和引導,督促其及時采取預防措施或糾正偏差,使違法行為在即將發生或剛剛發生時得以避免或制止。強化監督職能

3.查辦職能就是查辦案件的職能。市場管理者將對規範和監督職能無法避免和防止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強制糾正越軌行為,補救越軌行為的後果。同時,他們會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警示市場經營者合法經營。

  • 上一篇:生產水泥的企業不經檢驗就銷售產品是否違法?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什麽文章?
  • 下一篇:檳榔堿電子煙合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