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市長熱線工作的暫行規定》壹、職責: (壹)受理群眾反映的社會生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二)受理群眾對政府和部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以及對政府公務員工作作風、素質和效率的意見和建議;(三)接受群眾對全市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