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會,有了編制,就是國家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人員,就變成城市戶口了。其享受國家對城鎮戶口的待遇和單位的工資福利待遇,因此不能再享受村集體的待遇。只有本村村民才能享受農村村民待遇,編制人員不能享受村民待遇,不再享受本村土地分配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承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剝奪或者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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