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在試用期內任何時候都不能辭職。關於機構的壹些要點: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規定,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2.公務員試用期壹年,但事業單位簽的是無期限合同,三年正式合同,到期續簽。3.事業單位的工作有壹個特點。合同崗位不固定,會根據工作需要隨時調動,服從領導。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壹樣,平時沒有加班費、過節費、高溫費,工資福利待遇也不如公務員,但義務是壹樣的,有時休息日還需要值班。
法律客觀性: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另有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除外。第十九條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和終止之日起,事業單位與被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人員的人事關系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