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銀行業監督管理局采取合規監管模式,要求國內銀行和金融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並根據這些法律法規定期對銀行業進行檢查,防止銀行和金融機構違規經營,有利於銀行業的安全穩定。而合規監管的不足之處在於,銀行監管當局制定的法律法規只對銀行和金融機構起到積極的引導和約束作用,往往會漏壹漏萬。銀行和金融機構可以利用法律法規從事法律風險管理,從而威脅銀行業的安全和穩定;在控制銀行和金融機構的操作風險方面,資本基礎監管模式比合規監管模式更具體、更有效,但銀行和金融機構的操作風險不僅來自資本的多少,還來自其業務和管理的各個方面。基於風險的監管模式能夠充分控制銀行和金融機構的操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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