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權法律救濟的特點:(1)法律救濟是事後性的。(2)法律救濟有權利。(3)法律補救是恢復性和補償性的。
受教育權法律救濟的基本原則是:(1)事後救濟原則;(2)法律救濟主體原則;(3)正當程序原則。
受教育權法律救濟的意義在於保護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教師、學生等受教育者的合法教育權益,監督政府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