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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逼我給他介紹壹個不收介紹費的人。對女方的離開負責嗎?

法律意見

介紹人沒有過錯的,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

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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