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的承認:是正式的、穩定的、全面的承認,往往通過正式文件表達,壹般不可撤銷,直接導致雙方全面的政治、經濟、文化關系;
法律上的承認:非正式的、暫時的、有限的承認,通過具體的國家行為和非正式文件表達,可以撤銷,這種承認只導致雙方的政治、軍事和外交關系;
法律承認後,壹國在該國享有完全的主權豁免,建立最廣泛的關系,包括正式外交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