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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據可以作為欠費的依據嗎?

法律解析:1,收據可以作為欠款的依據。2.欠費超過三年,就超過了訴訟時效,失去了勝訴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1)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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