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據和發票的區別:
1,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勞務等經營活動中,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款項。由稅務機關統壹印制、發放和管理,納稅人按經營範圍向稅務機關領購相關發票。發票主要有兩個作用:壹是經營活動的原始憑證,既是買方支出的證明,也是賣方收入的證明,是單位和個人進行生產經營核算的重要憑證。二是買方維權的合法憑證。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妳可以要求賠償。
2.收據僅適用於與業務經營無關的往來賬戶憑證。如果要錄入成本,必須是發票;如果收據計入成本,稅務機關應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33%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