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壹十九條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條委托人可以委托受托人處理壹項或者數項特定事務,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處理全部壹般事務。
第九百二十壹條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支付的必要費用,並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