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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同意收據上的條款嗎?

法律分析:收據是壹種履行義務的證明,不是法定的合同形式。但如果雙方都同意本協議是合同義務的壹部分,也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履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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