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是指:以書面通知的形式,送達被通知人手中,是對某事的正式或非正式的警告或告知行為。對於通知方來說,是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只是對對方有解釋作用,尚未產生法律效力。
但如果被通知的對方表示接受或者按照通知履行該事項,則具有合同效力和法律效力。
根據合同法的壹般原則,合同的訂立應當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程序。所謂“要約”,是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所謂“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內容是以形成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合同成立。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通知在法律屬性上屬於“要約”,受送達人根據通知執行時明確表示是對要約的承諾。此時,該通知具有合同效力,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