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收據原件丟失,復印件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原告壹般應承擔舉證責任。在經濟糾紛中,收據是非常重要的證據,應該提供收據原件。收據原件丟失,當事人提供復印件的,復印件可以作為證據,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1)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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