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的本義是指人體上肢前端能拿東西的部分,以及人體上肢使用工具的前端。引申為動詞,意為拿在手裏,自己動手,小巧易拿,指人。手也被用作技能和能力的量詞。
手字形的演變
“手”是漢字的偏旁部首之壹,序號80。當手在左側時書寫。以手為能指的詞分為兩類:壹類是名詞,指手的部位,如拳頭、手掌、拇指、手指等;壹類是動詞,指手的動作,如抓、拿、打、爬等。“手”和“鏟”在《漢字部首表》中屬於同壹個部首數,但卻是分開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