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投訴調解。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後,請求消保委進行調解,即由第三方對爭議雙方進行說服、溝通、調解,促使雙方達成爭議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與經營者就消費者權益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