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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後可以采取哪些偵查措施?

法律分析:1。審訊犯罪嫌疑人。第二,詢問目擊者和受害者。三。勘驗和檢查。第四,搜索。5.扣押物證和書證。6.查詢、凍結存款、匯款。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壹百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偵查犯罪,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采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嚴禁在沒有證據、僅憑嫌疑的情況下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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