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案件登記表是正式的法律文書,表明公安機關已經受理了治安案件。《報警受理登記表》不是法律文書,只是登記表,沒有法律效力。
需要明確的是,沒有公安立案這壹說,只有刑事案件才有立案的問題。是否立案,是以是否有立案決定來判斷,而不是以是否有無所謂的登記表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