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授權的法律責任: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的範圍內行使權利,對委托人產生法律效力,委托人承擔責任;受托人超越授權範圍行使權利的,委托人可以就超出部分向受托人追償。
法律客觀性:
民法
第165條
授權委托書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