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安全法於20265438年9月1日生效。為規範數據處理活動,保障數據安全,促進數據開發利用,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
法律客觀性:
《數據安全法》第三條本法所稱數據,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信息。數據處理,包括數據收集、存儲、使用、處理、傳輸、提供和披露。數據安全是指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數據處於有效保護和合法利用的狀態,並有能力保證持續的安全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