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數字作品受版權法保護。傳統作品數字化時,實際上是以數字代碼的形式固定在磁盤或光盤等有形載體上,只是改變了作品的表現形式和固定形式,對作品的獨創性和可復制性沒有影響。因此,作品的表現形式應理解為包括數字代碼形式,現行法律並未將數字作品排除在著作權客體之外。
法律依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七條軟件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件登記機構登記。軟件登記機構頒發的登記證書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軟件註冊需要付費。軟件登記的收費標準由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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