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行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解釋憲法。
司法解釋廣義上的司法解釋是指司法機關及其司法工作人員在司法工作和訴訟程序中對法律的解釋,而狹義上的司法解釋是指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根據法律賦予的職權,就法律的具體應用所作出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規範性文件。[4]對此,筆者認為,無論是從法律規定還是理論探討來看,廣義司法解釋的觀點都值得商榷(下文將對此進行分析),只有狹義司法解釋才是真正的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