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個方面:刑事、民事、行政。1.刑事案件,收到判決書後10日內未提起上訴的,壹審判決自動生效;第二審判決於送達時生效。2.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壹樣,收到判決書後15日內未提出上訴的,壹審判決自動生效;第二審判決於送達時生效。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 *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期限為五日,從收到判決或者裁定的第二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