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辯證推理是指在兩難的情況下,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性質,做出價值判斷,做出選擇的壹種法律推理形式。司法裁判中存在著辯證推理,因為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疑難案件。辯證推理在司法實踐中的規範運用取決於三個要素:合格的主體、完整的客體和價值判斷的方法。也可以稱為:司法實質推理。
2.司法形式推理是從法律推理的形式結構來理解的,側重於分析法律推理的大前提和小前提之間的邏輯關系,暫時拋開法律推理中前提和結論判斷所反映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3.它們之間的關系:辯證推理和形式推理密切相關。辯證推理是形式推理的有益補充,而形式推理是辯證推理的前提。二者都存在於司法實踐中,缺壹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