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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例建築的定義

法律解析: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對不符合城鄉總體規劃的建築進行修繕,擾亂社會生產生活秩序,汙染環境,嚴重影響消防通道安全的建築,稱為無序建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並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0%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應當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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