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車管所按照下列期限對持有人進行考試,考試時進行體格檢查,檢查是否處理過違章或者事故。考試合格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格式在駕駛證上簽名或者記錄。持有未記錄合格的駕駛證,不具備駕駛資格。
(壹)持有A、B、N、P駕駛證的,持C駕駛證從事營業性運輸的,60周歲以上的,年審1次。
(二)持有其他駕駛證的,2年內1次,免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