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五條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規劃和措施,將野生動物保護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通過捐贈、資助和誌願服務等方式參與野生動物保護活動,支持野生動物保護公益事業。本法所稱野生動物棲息地,是指野生動物種群生活和繁衍的重要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