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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的教師培訓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教師培訓協議的內容只要不被法律禁止,並且是在公平自願的情況下達成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協議內容涉及部分法律禁止的條款,不能完全否定協議的法律效力,但法律禁止的條款將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壹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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