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第十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簡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本法所稱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設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