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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企業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什麽?

設立私營企業的條件是:

1.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夥人。合夥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書面合夥協議;

3.合夥人認繳或者實繳的出資額;

4.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私營企業包括私人合夥企業和私營企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兩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繳的出資額;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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