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情況下,禁止私自放熱水。如果行為人私自盜取熱能和熱水,不僅會受到供熱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也會被供熱企業終止,收取應繳費用和違約金;該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查處。如果涉案金額較大,也會構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集中供熱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禁止下列行為:
(壹)擅自在室內供熱設施上安裝水龍頭、排氣閥和暖氣片;
(二)在供熱管道中接入循環水;
(三)擅自供熱和擴大用熱面積;
(四)擅自改變用熱性質的;
(五)增減供熱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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