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私自拿走他人財物是什麽罪?

私自拿走他人財物是什麽罪?

法律分析:可能觸犯盜竊罪。犯有輕微盜竊行為,因受災生活困難偶爾盜竊財物,或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而無贓物或贓物份額很少的,可以不按盜竊罪處理,必要時可由主管機關適當處罰。將盜竊自己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財物的行為與社會上的盜竊罪區分開來。

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在壹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 上一篇:如何用標準借據格式寫法律效力
  • 下一篇:保險公司是否應該查明先天性疾病投保後是否應該理賠?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