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教育部會將治理有償補課納入督導檢查重點,定期開展專項督導。各省級教育部門要開展自查,將有償補課納入專項督導和責任督學督導範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中小學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第二條,實行專項督導,嚴格責任追究。我部將把治理教訓納入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定期開展專項監督。各省級教育部門要開展自查,將治理有償補課納入專項督導和責任督學督導,發現並查處《條例》所列行為,曝光典型案例。對監管不力、問題頻發、社會反響強烈的學校和場所,要嚴格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重點查處上課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後不講課並收取補課費、對不參加有償補課的學生進行打擊報復等嚴重違紀和師德敗壞行為,實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