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四議兩開”工作實施細則第二條:“四議兩開”工作法,即村(居)壹切重大事項,必須嚴格按照“四議兩開”的程序,在村(居)黨組織的領導下決定和實施。“四議”:即村(居)黨組織會議提議、村(居)“兩委”議事、壹般黨員會議議事、村(居)民代表會議或村(居)民會議決議;“兩公開”:即決議公開,執行結果公開。